楼市有起落 无理“房闹”容不得

  发布时间:2012-05-08 17:10:10 点击数:
导读:5月3日至5日,浙江省杭州市3天之内发生3起“房闹”事件,原因都是房价下跌,老业主认为自己蒙受了巨大损失,而开发商拒绝补偿差价。据统计,今年以来,此类事件在杭州已经发生了近20起。(5月7日《京华时报》)房价下…

 

5月3日至5日,浙江省杭州市3天之内发生3起“房闹”事件,原因都是房价下跌,老业主认为自己蒙受了巨大损失,而开发商拒绝补偿差价。据统计,今年以来,此类事件在杭州已经发生了近20起。(5月7日《京华时报》)

房价下跌,开发商降价,本是令人高兴的事,但很多老业主不高兴,“房闹”在各地不断上演,静坐、打横幅甚至打砸售楼处、围攻开发商。老业主的心情可以理解,但是,除非开发商售楼时与业主签订了保证房价不降的协议,否则这种所谓的“维权”就更像是无理取闹,不仅方式欠妥乃至有违法之嫌,而且他们反对开发商降价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。比如一个人到商场买了一件衣服,几天后去看,衣服打折了,他能要求商家赔偿差价吗?IPAD全球降价,难道之前购买IPAD的人都要找苹果公司打官司?按照老业主的逻辑推导下去,任何商品都只能不断涨价而不能降价,岂不荒唐!

中央和地方政府持续对楼市施以重拳,最大的目的就是让疯狂的房价回归理性,让中国经济摆脱对房地产市场的过度依赖,平抑房价,让更多人买得起房。而这些老业主的心态就像挤公交车,在车下时拼命往上挤,一旦挤上车,就转而拼命踹车下的人,希望车子赶快开走,哪管没挤上车的人的死活。老业主当初没买房时肯定也希望房价下降,一旦买了房,便希望房价大涨,使其房产增值,哪管其他人买不买得起房。当然,他们更懒得理会房价虚高对社会经济的种种负面影响。

毫无疑问,买房就像购买其他商品一样,遵循的是“愿打愿挨”原则,只要开发商当初明码标价、合法销售,之后无论涨价还是降价都不是什么价格欺诈行为,而是开发商的正当权利。买房还是一种投资行为,投资有风险,入市须谨慎,股市、期市如此,楼市亦然。买房之后房价上涨,那你就赚了,此时你不会把收益还给开发商;同理,买房之后房价下跌,那你就亏了,此时你也不能要求开发商补给你差价,或者要求他不降价。收益自持,风险自担,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公平性所在,你不可能只要收益而不承担风险,世上没有这等好事。

开发商降价遭到老业主的围攻和索赔,这种事情越来越多地发生,看来,楼市调控的阻力不仅来自一些地方政府、开发商、炒楼者,还来自一些老业主。楼市调控好不容易促使一些开发商降价,但他们又因顾忌一些老业主的胡搅蛮缠而不敢降价,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。楼市调控容不得无理的“房闹”,保证开发商的“降价自主权”,也应该成为楼市调控的一部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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